住陕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: 建议出台《人工智能促进法》从法治轨道推动人工智能快速健康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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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,openai发布chatgpt,迅速引发全球关注,仅两个月时间,全球独立访问用户过亿。短时间内,全球科技巨头纷纷推出各自的生成式ai产品。2024年2月,openai发布了文生视频大模型sora,再次引发全球ai热潮。
如何更好监管人工智能,对相关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。全国政协委员、农工党中央委员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,人工智能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,应从法治轨道出发,为促进人工智能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引领激励。
巩富文告诉华商报记者,当前以chatgpt、sora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席卷整个创作领域,打破了人类对于创作的“垄断”。“人工智能的高质量创作有赖于天量数据的‘预训练’,而对于在先作品的利用行为,著作权法尚未作出规定,亟待在合理使用、侵权责任等领域予以创新型回应,以平衡人工智能大模型‘学习’‘训练’行为,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,引导相关产业发展预期。”
人工智能技术的颠覆式突破,为全球经济发展开辟了新版图、注入了新动能、引发了新竞赛。近年来,美国、欧盟、日本等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部政策、法规,以刺激推动本国及区域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,2023年7月,我国发布了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布局落子人工智能监管“先手棋”。巩富文建议,下阶段,应站在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、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度,制定出台《人工智能促进法》,把激励创新创造放在首要位置,突出加快构建自主可控、安全可靠、竞争力强的人工智能产业。
巩富文表示,人工智能技术一经诞生,就暗含着巨大的道德隐忧、伦理缺失、安全风险,且随着大数据、大模型及高算力的加速迭代,人工智能引发的问题正日益现实化、紧迫化。“总体来看,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远滞后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。”巩富文说,应在国家层面设立多部门参与、具有权威性、能快速有效响应、实现敏捷治理的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,全面整合网络安全法、数据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、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等法律法规,形成“中国特色”人工智能伦理指南,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及负面清单准入、分级分类管理、协同监管等制度。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